【我們憲政體制,究竟怎麼走到今天的?】
1988 年 1 月 13 日,副總統李登輝宣誓就職總統。
但那天晚上,沒有人戴著歡欣的容顏,就連李登輝自己也是。
因為他是接替猝逝的蔣經國總統。
而接下來他將面對的,是黨內爭鬥與反對勢力的驚濤駭浪。
●
❐ 後蔣家時代的政治情勢
當時的政治局勢並不穩定,全國籠罩在一片不安的情緒中。在長期的蔣家主政後,第一次在權力核心出現了空缺。
「台灣究竟會變成怎樣,當時根本完全看不出來。」李登輝後來在自己的書中寫道。
儘管取得一些國民黨大老的支持,各方勢力卻是虎視眈眈,覬覦著權力與地位。
但近乎孤立的李登輝,仍成功抓住了一次機會,穩固政權,也奠定了後來台灣民主的基礎。
●
❐ 在不確定的年代,響起改革的號角
1990 年 3 月,國民大會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修正案,自行延展增額代表的任期,引爆「野百合運動」。李登輝接見學生代表,並同意「四大訴求」,開啟了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改革。
李登輝先是召開「國是會議」,展開朝野政黨協商。隔年,公告廢止臨時條款,解凍了憲法。
國民大會也通過第一次修憲案,確定第二屆中央民代的選舉方式,終結了「萬年國會」。
第二次修憲,省長及直轄市市長改為民選,推動地方自治制度;第三次修憲,確立總統副總統公民直選,落實國民主權的原則。
第四次修憲,完成「精省」,立法院對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也被改成倒閣權;第五次修憲,由於涉及國代延任,再度引起「自肥」的質疑,部分內容因而被釋字第 499 號解釋宣告違憲失效。
隨著國大正當性的流失,第六次修憲將國大改為「任務型」。
這六次在李登輝任內的修憲,除了充實基本國策並建立弱勢保障制度外,也帶著台灣從「威權」轉向「民主」。
但事情還沒結束。
●
❐ 憲法的意義,在於為當代的人民服務
經歷七次修正的憲法,不是沒留下問題。
有人說,第四次修憲讓總統自行任命行政院長,總統因此「有權無責」,而行政院長「有責無權」。
也有人質疑,第七次修憲確定的「修憲程序」,為後來可能的修憲設下過高的門檻。
李登輝總統曾帶給台灣珍貴的改革契機,隨著時空轉移以及他的離開,修正可能的問題,成為我們這一代人肩負的使命。
究竟,目前的台灣還遇到哪些憲法問題?
當前的憲法,又符合國家的現狀嗎?
●
❐ 你一定要參加這個活動
「李登輝學」座談會
11/28(六)13:30 憲政改革:六次憲改與台灣當前憲政課題
12/12(六)13:30 經貿政略:戒急用忍與台灣當前經濟戰略
12/26(六)13:30 農業政策:李登輝農本主義與台灣的未來
01/09(六)13:30 民主轉型:從野百合到太陽花的公民參與
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表演廳(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46 號)
免費活動,知識飽滿
(說不定法白的大家會出現喔,但不一定嘿嘿)
——————————————————
免費索票:https://bit.ly/392tRTL
等你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3的網紅陳歐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長只是幕僚長 馬總統才是立院質詢的對象!! 有關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必須備詢,立委陳歐珀與中山大學前教授陳茂雄於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雖為憲政首例,但事實上在兩蔣執政時代,總統就向國民大會報告國情,李登輝執政時代,不只報告國情,還聽取國代的國是建言。廢除國民...
總統任命行政 院長 在 台灣佛克斯 Taiwan Focu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國民黨真的很了不起,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竟提案「立院全體委員3分之1以上表決同意,可解職官員」
經由民選選出總統、而由民選總統任命行政院長、再由行政院長組織內閣,換句話說也等同是民選出來的內閣官員,你一個幾萬票的立法委員就想以此解職內閣官員?
立法院總席次113席,那3分之一的席次是幾席呢? #剛好就是38席,連立這種反民主的法條都完全為自己量身訂做
當然這種法不可能通過,但這種法如果通過會怎麼樣呢?就是「#想解職誰就解職誰」啦~只要國民黨不開心,就可以開除你所有的內閣官員喔~
這黨的噁心程度小編真的是已經找不到形容詞可以形容了
認官員規避質詢 李貴敏提案逾3分之1立委同意可解職官員
https://supr.link/igL84
總統任命行政 院長 在 台灣公道伯 王金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解決國政六失 台灣向前行 】
今天中午金平很榮幸收到文湖扶輪社的邀請,以台灣現況為主題來幫大家演講,我認為,台灣國政目前有六個很重大的疏失,包括政府失能、社會失序、國會失職、經濟失調、兩岸失和、以及國家失去總目標,未來的領導者一定要看到這些問題,想辦法解決。
現在政府不但失去執政的能力,社會上瀰漫著各種族群撕裂、勞資對立,而國會該訂的法律沒訂好,讓很多人認為都是違法違憲,因此需要動用到大法官,另外包括產業、金融、以及能源等經濟政策也通通失調,國內都已經亂糟糟,更不用說大陸在旁邊伺機而動。
所以台灣的領導人,除了要有能力處理政黨惡鬥,讓國內恢復和諧,兩岸關係也要重回和平穩定的情況,否則在外交上,不但有可能會繼續「被斷交」、也無法參加國際組織、區域經濟組織、甚至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種種困難都是來自大陸強加的壓力。
另外我也認為,總統與行政院長一定要溝通順暢,並遵守《憲法》的雙首長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最好能經過立法院假投票通過,這樣朝野才能團結一致支持。行政院長任用閣員要跟國會溝通,部會首長訂出政策也要先溝通,總統和行政院、立法院同心為台灣民眾思考、打拚,才能真正做到福國利民。
#是演講也是政見
#演講完肚子好餓
#解決國政六失
---
加入金平LINE好友👉 http://nav.cx/4k1cLWk
總統任命行政 院長 在 陳歐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行政院長只是幕僚長 馬總統才是立院質詢的對象!!
有關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必須備詢,立委陳歐珀與中山大學前教授陳茂雄於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雖為憲政首例,但事實上在兩蔣執政時代,總統就向國民大會報告國情,李登輝執政時代,不只報告國情,還聽取國代的國是建言。廢除國民大會後,該會的權責全部移轉到立法院,所以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國情及聽取立委的國事建言完全合乎憲政慣例。陳歐珀也認為憲法沒有規定總統不能接受立法院質詢,立院有權要求總統來質詢。
陳歐珀等人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5-4 條: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就已經將備詢方式規定的很明確,並沒有違反總統與閣揆之間的憲政分際,且陳歐珀等人認為,台灣歷經七次修憲之後,中央政府體制早已不是雙首長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總統可以隨意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隨時免其職務,且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又被取消,顯然的,行政院長已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而是總統的幕僚長,完全聽命於總統,由行政院長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已無意義,因為總統才是真正掌握行政權的人,因此邀請總統來立院不但合乎憲政,「一問一答」或「綜合問答」等備詢形式,更是合乎法律。
陳茂雄教授認為質詢是內閣制國家特有的制度,內閣制國家由人民選出國會議員來執掌立法權,再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內閣閣員由國會議員兼任,也就是代表國會執掌行政權,因而須要定期到國會做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非內閣制國家的行政權獨立於立法權之外,並非由國會多數黨組閣,所以沒有質詢的制度。而總統制國家是沒有質詢制度,只有有兩個國家例外,就是法國第五共和及台灣。一般無質詢制國家,行政與立法分立,並且相互制衡,主要以美國為例,而以有質詢制的法國與台灣,行政單位則要向立法單位負責與監督,針對的對象為有權責的人,過去行政院長的任命需由立法院同意,是總統與立院共同推出之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不但有副署權,且與總統分享行政權,總統執掌外交與國防,行政院長負責內政;但修憲後的台灣政府體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總統可以隨意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隨時免其職務,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又被取消,顯然的,行政院長已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而是總統的幕僚長,完全聽命於總統,由行政院長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已無意義,因為總統才是真正掌握行政權的人。
陳歐珀等人強調,「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無權卻要負責。」總統是台灣最高行政首長,總統赴立法院質詢是符合憲政精神,非內閣制國家具有質詢制度本非常態,若是可以取消質詢制度,台灣當然就變成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然而還未修改制度以前,行政單位還是不能抗拒質詢,而該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的是總統,因為總統才是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
最後,陳歐珀等人呼籲馬總統,既然一再強調自己最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則應該赴立法院接受質詢,不要再找各種理由來推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