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歷史斑斑可考!
69年前的今天(1952/8/29民41),苗栗賽夏族人「#日進春」,以叛亂罪名,在川端橋被槍決身亡。他是第一位因爲白色恐怖受難的台灣原住民,同時,他也是一名受人尊敬的學校老師,更是賽夏族傳奇人物「日阿拐」的孫子。
這樣優秀的一位青年才俊,被指控叛亂的原因,是因為他被學校一位共產黨吸收的同事慫恿,提供了自己的個人簡歷,而這份簡歷就成為政府認定他參與共產黨組織活動的鐵證。
經過轉型正義的歷史檔案與口述真相調查,事實上日進春根本沒有參與過相關活動。
今天看見新聞上他槍決前的照片,我不禁想,他的「笑容」代表什麼呢?
無愧於心的自信?
還是對於政權的荒唐感到可笑?
不只日進春,在俗稱的白色恐怖時期,還有好多那個時代的原住民警察、老師、醫生和政治領袖都陸續受難,有的人失去了生命、有的人被關進黑牢,連帶使整個家族和部落承受漫長的苦難。
是的,白色恐佈時期讓台灣原住民族痛失了一個世代的社會菁英,也讓原住民族社會受到更體制化的國家控制!
仔細回顧歷史,輪廓越來越清晰的是,國共之間的政治角力並不是當年這群知識份子的關注焦點,他們被指稱的「叛亂行為」或「叛亂思想」,無非就是期待在政權轉移,新的政治環境出現時,能夠透過自立、自主的行動,為長久以來遭受高壓統治和強取豪奪之苦的族人,開展一番新局面,為部落的政治和經濟發展開創一條活路。
不管是哪個政權進入這座島嶼,原住民族人始終因為流失的土地、文化和自主權,而感到窘迫和不安。
每次讀到這段歷史,真正讓我悲愴的是,原住民族是歷經多麼長久的一段苦難,直到原住民族權利運動和民主化的推展,我們才一步步的走到和國家對話的臺前,因此我們不僅要珍惜,不被慫恿分化,還要更為努力守住原住民的主體性,才不枉外來勢力入侵四百多年來先祖們的苦難和奉獻。
#照片引用自由時報翻攝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奠定教育基石 邁向民族自治 關於《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提案說明 ~高金素梅2020.05.21 教育文化委員會 首先,我先說明:《原住民族學校法》必須要通過、「原住民族學校」一定要成立的原因。 從台灣原住民族血淚抗爭的歷史學習當中,我認識到:要讓台灣原住民族不被滅亡,必須要重建我們民族的思想,而...
「原 住 民族權利 運動」的推薦目錄:
原 住 民族權利 運動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邊看電視邊檢視手機裡的訊息,發現今早一則誇獎助理巧忻的訊息,竟然忘了轉達……
「非常感謝🙏委員指派專業助理關心地方部落事務。昨日攸關土地權利與原民會協商會議,委員助理認事專業程度,部落鄕親現場感受都按讃,太利害了!太強了」這是原權會理事長伍木成教授說的。
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真的很難」,我這一年半接到的陳情不少,我也一直努力向助理一起學習、摸索。
上週三,巧忻單槍匹馬到信義鄉最高的東埔部落會勘一樁歷經多年的土地糾紛案,這個案子說來,其實也就是整個東埔部落在歷經日治、戰後及原住民族權利運動時期後的縮影。
族人祖傳的世耕地,在殖民政權主導的「林地國有」、「保留地開發管理」及「土地登記制」的政策沿革中,一步步的移轉、流失,本來組成單純的部落,也隨著社會發展和建設,出現原住民和非原住民混居的情形。
在這段過程中,引發很多不同態樣的土地糾紛,舉例而言,本案陳情人從祖父及父親手中承襲,持續耕作的土地,30幾年前被行政機關以該筆土地位處峭壁且緊鄰河川為由,拒予登記,他卻在近幾年發現,該筆土地早已由行政機關放租予非原住民,令他不解的是,持續耕作迄今的土地,為何自己反成了佔用人?當初不予登記的土地,為何又能合法出租予無土地淵源關係的他人?
助理告訴我,當日會勘,部落許多重要的意見領袖也都在場,並紛紛表示諸如此類的問題在東埔不勝枚舉。我得知後,親自致電給原民會土管處杜張梅莊處長,請他務必站在法規主管機關的立場,協助釐清東埔部落長久以來的沉痾。
很高興,昨天(8/24)杜張梅莊處長親自率領土管處同仁,到南投縣政府召開協調會議,會議中除了縣政府原民局、信義鄉公所及東埔族人,#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 的重要幹部也親自參與給予支持。
會後助理告訴我,會議非常的順利,針對同富村、東埔村行政區界劃分、東埔公墓用地不足、沙里仙段非法承租保留地以及不法興建廟宇之拆遷案等議題,在杜張處長、全鄉長的說明後,都協調出能往下辦理的方案,因應會議中的決議,本辦將負責原民會及內政部的協調工作,以協助地方政府的法規釋疑及相關經費申請工作。
從「還我土地」運動開始,許多先輩、族人挺身而出,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這幾年陸續推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及《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等依據,讓族人能在合理的取回對土地應有的權利。不過,隨著這些案件的「出土」,我們也看見了越來越多既有法規的不足和瑕疵,因此昨日會議,我也請助理務必讓大家知道,我們正準備推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的草案,從制度根本性的解決全國各地族人長久以來面對的困難和不公。
原 住 民族權利 運動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報導者與你聊新聞】山頭上的掠奪:揭露全台原住民保留地流失亂象
從1987年的《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後,原住民族陸續發起正名、還我土地等自治運動,然而時至今日,原住民土地遭到大規模掠奪的亂象,仍在全台各地上演……。《報導者》透過化身採訪與土地仲介接觸,發現依法只能在原住民之間進行買賣的原住民保留地,大量透過「假人頭」等遊走法律邊緣手法,實際移轉給非原住民與財團開發。新北烏來、苗栗泰安等知名溫泉區,或新竹尖石、五峰等熱門露營區,甚至日月潭邊的觀光熱點,都有許多原保地上冒出來的大型開發案,主管機關卻任其違規占用。
原保地上的大型開發案若嚴重破壞水土保持,引發土石流危機更將由全台社會共同承擔。不正義的歷史為何一再重演?如何從制度面有效解決問題、取得真正的土地正義?今天下午2:00~3:00,#報導者 執行長何榮幸與主編何柏均將在 #中廣「 夏韻芬的理財生活通 」節目,分享記者在原鄉採訪所看見的掠奪景象。
【#專題|山頭上的掠奪:揭露全台原住民保留地流失亂象】https://bit.ly/3xSXy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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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住 民族權利 運動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奠定教育基石 邁向民族自治
關於《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提案說明
~高金素梅2020.05.21 教育文化委員會
首先,我先說明:《原住民族學校法》必須要通過、「原住民族學校」一定要成立的原因。
從台灣原住民族血淚抗爭的歷史學習當中,我認識到:要讓台灣原住民族不被滅亡,必須要重建我們民族的思想,而這個重建工程的核心,就是原住民族語言、知識、哲學與情感的教育。這樣的民族思想教育運動,是無法寄生在現有的主流教育體制中去完全實現的。
聯合國大會2007年所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提出:「原住民族有權建立和掌管它們的教育體系和機構,用自己的語言和適應其文化的教學方法,提供教育」。
所以,原住民族的下一代必須要用自己的語言、創立自己的學校、培訓自己的老師、編寫自己的教材,制定自己的課綱及課程,透過自主自決的、覺悟的學習,讓原住民的莘莘學子們,建立原住民族的集體思維,讓我們在得到知識的同時,也能促進教育體制的改變。
這是原住民族邁向「自治」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多年來,努力建構、推動原住民族自主教育及《原住民族學校法》的中心思想。
星期一,我們召開了《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公聽會,聆聽了各方意見,我想分享陳張培倫教授的看法,他從立法、行政、理想、實務四個層面做了周全的考量,他在制定《原住民族學校法》時所強調的四項原則,很有參考價值:
第一、學校就讀、主導和營運的原住民族主體性原則。
第二、原住民不同族群教育的差異需求原則。
第三、原住民族人才培育以文化傳承與集體創新的「返本開新」原則。
第四、關於原住民族學校校務推展的理想與實務並重原則。
原住民族的教育刻不容緩,我們有責任要整合出既能秉持理想、匯集資源又能切實執行的辦法出來,盡快讓我們的孩子在歷史和文化自主自決的認識、學習和體會之中,鍛鍊民族自信,深化民族情感,維護民族利益,讓我們在學有所成之後,貢獻智慧和熱情,豐富全人類多樣化的知識體系。 吉娃斯期望政府部門及社會大眾能夠尊重、理解,並且支持原住民族學校法。
所有有志於原住民族教育的校長、老師,還有就學的孩子們,讓我們一起努力,以熱誠、耐心和智慧,用《原住民族學校法》打造我們民族自己的教育基石,邁向民族自治。
原 住 民族權利 運動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引用國立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語社會工作學系 施正鋒教授
2012年1月20日發表文章
出處http://www.facebook.com/cfshih2012/posts/120523374734503
《國民黨政府不應把靈骨塔當組合屋賣原住民》
感冒了 卻又放心不下 自治區法 因此 又起來寫這篇文章
九點半在立法院前面見
在新國會產生之後,馬英九政府不顧在野黨的反對,仗勢立法委員人數之優勢,強行表決召開臨時會,打算以舊民意偷渡幾十項法案。大家讀到這篇文章之際,國民黨應該已經採取多數暴力,強渡關山通過令人詬病的「原住民族自治區法」。
多年來,原住民族權利運動所追求的目標,包括正名、還我土地、以及自治。在李登輝總統時代,透過修憲,已將充滿歧視的「山地人」改為「原住民族」;在陳水扁執政之際,2005年立法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確認原住民族的土地屬於原住民,就等待配套的「原住民族土地海域法」出爐。
民進黨政府最早推出的自治區法草案,基本上是服膺大陸法的精神,巨細靡遺,被稱為「原住民版的地方制度法」,姑且稱之為A版,可以說是實質法,卻未能因族置宜。由於擔心幅員廣闊的族群反彈,民進黨改弦更張,推出B版自治區法,屬於框架的程序法,讓有自治意願的族群有所依據,再各自與政府談判協定,最後以自制條例的方式立法確認,這是加拿大的作法。可惜,由於原住民立委誤解為朝三暮四而反對,加上國民黨刻意杯葛,終究無疾而終。
馬英九政府上台後,原住民族喜出望外,認為具有國會四分之三席次的國民黨政府將會順應民意。原住民族委員會整合前述A、B版,推出兼具程序與實質的C版。然而,當吳敦義內閣就任後,發明所謂「事務型」的自治,原民會順服地推出所謂「空間合一」的D版,既沒有實權、缺乏統籌款,更讓原住民自治區喪失去土地的依靠,被批為空殼、虛擬。試想,沒有主機板、硬碟的電腦,連開機都不成,除了裝飾好看,還有甚麼用途?難怪,沒有原住民族學者願意背書。
在去年底,由於來自全國的族人發動抗爭,原住民立委協商成改良式的D版,也就是讓原住民至少可以在自己的進行狩獵、或是採集。然而,即使委曲求全,國民黨團連口惠都不給,悍然推翻朝野協商。
根據原民會對族人的說法是,先上一壘,再想辦法奔回本壘。問題是,經過十年的立法努力,原住民已經跑到三壘了,卻硬生生地game over回到原點重來。眼見馬上可以得好多分的滿壘情況,譬如太魯閣族、魯凱族、或是賽德克族可以法上著手自治,現在卻變成殘壘,必須從頭努力,由只具水利會般公法人的身分慢慢爬,簡直是在跟原住民族開玩笑。
我們無法理解,至少30個山地原住民鄉鎮的傳統領域一清二楚,馬英九為何堅持採取適用於都會區的「屬人」自治?試問,包含中國在內,有哪一個國家的少數族群、或是原住民族自治,是沒有土地的?為何原住民只能「試辦」自治,政府有何難言之隱?既然國民黨可以主導國會,為何不一開頭就定一個周延的自治區法,何必切香腸般地恩賜?如果修法是那麼容易,為何馬總統不修改認為窒礙難行的原基法?
原住民不敢寄望政府會提供免費的公寓、更不用說豪宅,不過,只少也要足以安身立命的透天厝。現在,原民會提出空中樓閣般的靈骨塔,連災後重建的組合屋、甚至於貨櫃屋都不如,還要怪族人不接受,豈有此理?試想,建在沙灘上的房子要如何「先求有、再求好」?這是建國百年最大的騙局,更不用說那些包藏禍心、試圖以自治之名來達到實質否決原基法的病毒條文。歷史會記載那些割地賠款、喪權辱國的原住民買辦。
其他延伸原住民族自治法影片連結
[專題]-原住民族自治法協商保衛戰
http://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F8FCFFE807901460&feature=plcp
請持續鎖定:
www.youtube.com/abohome
原住民族網路電視
原 住 民族權利 運動 在 原民會新莊辦特展促瞭解原住民族權利運動歷程|每日熱點新聞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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